滙豐銀行辦理政府各產業紓困方案
中央銀行新台幣4000億中小企業貸款融通專案
- 對象: 銀行評估受疫情影響企業,且同時合於下列2項條件者:
- 依法辦理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有限合夥登記、稅籍登記之本國營利事業。
- 實收資本額在新臺幣1億元以下,或經常僱用員工數未滿200人之事業。
- 額度與利率:
A 方案-每戶最高新台幣400萬元,貸款利率目前上限為1%
B 方案-每戶最高新台幣1,600萬元,貸款利率目前上限為1.5%
C 方案-每戶最高新台幣100萬元,貸款利率目前上限為1%
- 申貸期限:民國 110年12月31日止
如有相關問題,請洽詢本行聯絡窗口或瀏覽中央銀行因應疫情辦理中小企業貸款專案融通專區瞭解相關資訊
經濟部紓困振興貸款方案
- 對象:
- 額度與利率:
- 舊貸展延(民國110年6月3日前舊貸戶)-無額度限制,貸款利率依本行規定辦理。
- 營運資金(以支付員工薪資及廠房、營業場所或辦公場所之租金為限)-每戶最高新台幣六百萬元,貸款利率最高按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百分之一計算。
- 振興資金(週轉金或資本性支出)-中小企業每戶最高新台幣一億五千萬元,非中小企業每戶最高新台幣五億元,貸款利率依本行規定辦理。
- 小規模營業人-每戶最高新台幣五十萬元,貸款利率依本行規定辦理。
- 申貸期限: 民國111年4月30日止
如有相關問題,請洽詢本行聯絡窗口或瀏覽經濟部因應Covid-19紓困輔導專區瞭解相關資訊
衛生福利部紓困方案
- 對象: 依衛生福利部規定之營運困難醫療(事)機構、住宿式機構、社會福利事業單位、精神復健機構、及其他照顧服務提供單位
- 額度與利率:
員工薪資貸款-每戶最高新臺幣二千萬元。貸款利率最高按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百分之一計算。
短期週轉金貸款-最⾼以新臺幣五百萬元為限。貸款利率由機構(單位)與金融機構自行議定。
- 申貸期限:
員工薪資貸款之期限,至民國110年12月31日止;必要時,得展延至民國111年6月30日
短期週轉金貸款之期限,至民國110年12月31日止
如有相關問題,請洽詢本行聯絡窗口或瀏覽衛生福利部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紓困補償措施瞭解相關資訊
交通部觀光局振興觀光產業融資要點
- 對象: 旅行業、觀光遊樂業、觀光旅館業、旅館業及已辦妥商業登記或稅籍登記之民宿等觀光產業
- 額度與利率:
- 資本性融資: 旅行業、觀光遊樂業、觀光旅館業、旅館業額度每家最高以新臺幣三千萬元為限;已辦妥商業登記或稅籍登記之民宿,每家最高以新臺幣一千萬元為限,貸款利率依本行規定辦理
- 周轉金 : 旅行業、觀光遊樂業、觀光旅館業及旅館業額度每家最高以新臺幣二千萬元為限;已辦妥商業登記或稅籍登記的民宿每家最高以新臺幣六百萬元為限,貸款利率依本行規定辦理
- 申貸期限: 民國111年12月31日止
如有相關問題,請洽詢本行聯絡窗口或瀏覽「因應COVID-19(武漢肺炎)觀光產業紓困、復甦與振興方案」專區瞭解相關資訊
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
有關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因應上述各部會紓困振興貸款方案,請瀏覽信保基金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紓困振興專區瞭解詳細資訊
本行辦理有關紓困個案之放款利率、額度、期限、償還方式及擔保條件等,將依相關法規及本行之作業規定辦理。
本行辦理前述各產業紓困貸款諮詢窗口
北區事業部聯絡窗口: 林小姐/何小姐 +886-2-66312707
中區事業部聯絡窗口: 黃小姐 +886-4-36017332
南區事業部聯絡窗口: 李小姐 +886-7-9638168